自蓋嘗論天人之辨,以謂人無所不至,惟天不容偽。智可以欺王公,不可以欺豚魚;力可以得天下,不可以得匹夫匹婦之心。故公之精誠,能開衡山之雲,而不能回憲宗之惑;能馴鱷魚之暴,而不能弭皇甫鎛、李逢吉之謗;能信於南海之民,廟食百世,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於朝廷之上。蓋公之所能者天也,其所不能者人也。
我曾經談論過天道和人事的區別,認為人沒有什麼事不可以做,惟有上天不容許人作偽;一個人的智謀可以蒙騙位高權重的王公,卻不能欺騙小豬小魚;他的力量可以取得天下,卻不能得到普通老百姓的民心。所以,韓公的精誠,能夠袪開衡山的陰雲,卻不能挽回憲宗崇佛的執迷不惑;能夠馴服潮州鱷魚的凶暴,卻不能制止皇甫鎛、李逢吉的誹謗;能夠取得南海百姓的崇敬信任,百世享受廟堂祭祀,卻不能使自身在朝廷上有一天的安穩。原來韓公能夠遵從的,是天道;他不能屈從的,是人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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