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4 年初,各省、市黨委和政府官員向私營工廠、商店的東主施壓,推行 公私合營 。在 公私合營 大潮之下,數以百計的工廠、百貨公司、餐廳等變成公營企業。部分私營企業東主最初不願意放棄股權,拒絕 公私合營 ,可是逐漸受到抵制,經營愈趨困難,而且受到員工敵視,最後不得不接受 公私合營 。
1954 年是中國工商業推行 公私合營 的最高潮。據官方資料,一年內全國 20 多萬戶中小企業中,稍具規模的企業都實行 公私合營 ,只剩下一些設施簡陋的小型企業苟延殘喘,中國的工商業進入國營主導的時代。
毛澤東 於 1953 年提出「 過渡時期總路線 」指示後,中國政府為了保證工業化建設,對於糧食和農產原料的緊迫需要,實行糧食、棉布、食油的計劃管理,全國人民必須憑票證限量購買,出現了糧票、布票、油票,更加窒礙商業的自由發展。糧、棉、油的管制,到 1990 年代初才正式取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