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 年代後,台灣島上不少人因為 匪諜 罪名而監禁,甚至判處死刑。不過,在 50 年代 70 年代,台灣 國民黨 當局以所謂「 匪諜 」逮捕定罪的人,絕大部分跟中共無關,只不過是台灣 國民黨 當局用以鎮壓異見人士的藉口。台灣 國民黨 當局的情報治安系統,亦即台灣人所謂的「懲治系統」最高負責人,就是 蔣經國 。事實上, 1950 年以前,中共黨員在台灣的秘密活動仍然相當活躍,但是隨著緝捕、鎮壓,而且部分中共黨員自首背叛,中共在台灣的組織已經面臨瓦解。
韓戰爆發後,美封鎖台灣海峽,大陸同台灣之間的聯繫切斷,潛伏在台灣的中共黨員已經沒有活動空間。而所謂「 匪諜 」或者「匪嫌」、「為匪張目」等罪名成為整肅鎮壓政治異見人士的最有力武器。由 1949 年到 1987 年台灣 國民黨 當局宣布解除戒嚴為止,以所謂「 匪諜 」、「匪嫌」或類似罪名被逮捕的人,不計其數,近年台灣當局表示,大概有 3 萬人被捕, 4500 人被處死,而其中有幾多人被冤枉、被株連,難以估計。 蔣介石 、 蔣經國 父子為鞏固政權而遏制不同政見者,在台灣島內形成長時期的白色恐怖氣氛,當時的台灣民眾,都學會小心言談,避免無端惹禍。
數以千計因不同政見而獲罪的案件中,最為轟動而且引人注目的有 1950 年的 吳石案 、 1954 年的 吳國楨事件 、 1955 年的 孫立人事件 、 1960 年的 雷震案 等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