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7 年春夏間,正當 文化大革命 發展得如火如荼,香港亦爆發了一次嚴重的社會騷亂。
香港 67 事件的導火線是一連串的勞資糾紛,特別是 1967 年 4 月中開始的新蒲崗人造花廠的勞資糾紛。由於左派工會的介入,勞資糾紛演變為工人抗爭。左派工會配合當時的 文化大革命 氣氛,在工廠外面聚集群眾,張貼大字報、朗誦毛語錄、唱革命歌曲,連續多日大批群眾聚集圍觀,港英警察嚴陣以待,氣氛越來越緊張。
5 月 6 日 下午,工人與廠方人員發生衝突,警察防暴隊出動鎮壓,有工人被打傷,有工會人員被捕,警方以武力介入勞資糾紛,使形勢更加複雜。翌日,左派報紙社論指出:「工人提出的要求是無可非議的,而工人只要求談判解決問題,他們集合在工廠門前抗議,也是很守秩序的。港英對勞資糾紛橫加插手,血腥鎮壓,顯見事非偶然。」
警方武力鎮壓後,左派工會、社團群情高漲,抗爭行動升級,而且矛頭指向港英當局。一連多日,大批左派工會、銀行、國貨公司、學校的代表陸續到新蒲崗膠花廠外,支援工人抗爭。 5 月 11 日 下午 3 時半,警察防暴隊次出動,武力驅散群眾,而且開槍打傷一個圍觀的小童。香港政府宣佈黃大仙、九龍城、牛池灣等東九龍地區實行宵禁,警察向民居發射催淚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