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7 年,香港發生了一次暴動。支持中國政府的人稱之為「反英抗暴事件」,支持英殖民地政府或反對共產黨的人稱之為「 67 暴動」。這次社會騷亂,對香港的政治、社會、影響深遠。
5 月 11 日 警方鎮壓後,左派陣營的工聯會召開緊急理事會議,工聯會理事長楊光指責港英當局將勞資糾紛擴大為反華事件,會議決定成立「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」,簡稱「鬥委會」。會議通過四項要求: 1. 立即停止血腥鎮壓,保證今後不再發生同樣鎮壓事件。 2. 立刻釋放被捕的中國工人、學生和同胞。 3. 嚴懲兇手賠償一切損失。 4. 港英當局必須賠禮認罪。各個左派工會、社團紛紛響應。同時,民眾群情高漲,有人放火燒車,襲擊徙置事務處,警察同群眾繼續對抗。
香港政府為了穩定局勢,向民眾發表宣告:「目前局勢如何發展下去,要看香港居民的要求來決定。如果大部分居民要求安定,政府便給予安定,現在是本港的善良居民起來表示意見的時候了。警方的抑制是有限度的,如果騷亂份子做得過份,危及市民生命財產,警方勢不能不有進一步行動,目前本港駐軍已採取初步準備狀態了。」港英政府罕有地向香港市民公開要求支持,而且針對香港的中國人左、右分化的情況,要求反共社群站在香港政府一邊。於是,右派報紙、右派社團紛紛表態支持香港政府。左派陣營的對抗行動升級,工聯會理事長楊光聲言:「對於港英當局的法西斯暴行,一定要揭發,一定要聲討,一定要鬥爭。這場反迫害鬥爭就是一場民族鬥爭,不獲全勝,誓不收兵。」
5 月 17 日 ,鬥爭委員會在港督府門外示威,抗議港英鎮壓工人,要求同港督戴麟趾會面,但被拒絕,於是左派群眾每日在港督府門外示威抗議,貼大字報。花園道上,每日都有身穿白恤衫、藍斜褲配戴毛章,手持毛語錄的左派群眾,列隊操上花園道港督府示威抗議。 5 月 22 日 上午,左派群眾和警察在花園道上發生流血衝突。據稱,有幾百人受傷,其中重傷者超過 100 人,警方逮捕了 167 人。
事件之後,香港政府頒布法令,凡派發「煽動性」傳單、張貼「煽動暴力,破壞警方忠誠性」字句的海報、擴散反政府言論,警方有權沒收、銷毀,並且拘控有關人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