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6年,港英政府按照彭定康方案改選立法局,將普選因素加入香港政治體制之中,試圖構建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之後,一個能夠與中國政府抗衡的立法架構。彭定康的政改方案,被中國政府視為「三違反」,表示強烈不滿,經過差不多兩年的中英爭拗,彭定康並不退讓,終於在1996年按照彭定康政改方案選出新一屆,亦即是英國管治香港的最後一屆立法局。當選的立法局議員,絕大多數被中方視為「親英」或者「抗中」人士。所謂「親中」人士,只是寥寥可數,中方表明這個按照彭定康「三違反」方案選出的新一屆立法局不能過渡到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之後,因此為免回歸之後出現法律真空,中方決定「另起爐灶」,成立「臨時立法會」。中方在96年12月21日,由四百人組成的「推選委員會」在深圳開會選出,並且宣佈將於1997年7月1日零時零分正式行使權力。臨時立法會所選出的成員絕大多數是所謂「親中」人士或者工商界代表,范徐麗泰當選臨立會主席。立法機構的問題解決之後,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的選舉亦進入提名階段,在英殖民地時代,香港最高行政官員是香港總督。百多年來,香港總督由英國首相指派。因此,選舉行政長官,對香港人來說,是前所未有的事情,香港市民雖然不可以直接參與第一屆行政長官選舉,但對於未來行政長官的人選,就非常關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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