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建華在7月1日的就職演說之中,提出他的施政十大方針:一,堅決履行基本法,實現一國兩制,高度自治。二,提高香港的經濟活力,推動經濟持續增長,推動服務業、高增值製造業以及高科技工業。三,提高教育質素,進一步檢討學制,投入充分資源。四,制定10年房屋計劃,加速移山填海,以全港百分之70的家庭擁有自置居所為目標,清拆所有臨時房屋和平房區,安置籠屋居民,致力將輪候公屋時間縮短為3年。五:全面制定安老政策,深入檢討社會保障綜合援助金計劃。六,加強香港與內地溝通,在政治上互信,經濟上互利,文化上互通,生活方式互相尊重。七,維持和發展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精神,保持行政、立法、司法機關獨立運作,推動肅貪倡廉。八,維護香港市民的自由及生活方式,使市民依法享有言論、集會、結社、新聞及國際公約所保障的種種自由。九,堅定按照基本法規定,發展民主政制。十,領導公務員採取開放態度服務市民,共同建設一個安定、自由、民主、公平、有愛心的社會;一個廉潔、機會均等、公平競爭的法治地區;一個蜚聲國際的金融、貿易、運輸、資訊中心;一個國際性的文化、科研和教育中心;一個對祖國和對文化根源感到自豪的社會。構思的確十分美好,但是實踐起來需要應付巨大的內部及外來的阻力與衝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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