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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古今風雲人物

    簡介

    GIST

    Presenters:曾卓然、譚家齊

     
    細訴傳奇人物的風雲事跡,重新認識中外歷史。
      
    #香港電台文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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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/08/2024

    包拯 (三)︰監察御史

     
    宋仁宗慶曆三年(1043年),包拯任職端州知州三年期滿,奉調回京,擔任「權度支判官兼勾當京東排岸司」官職。這是一個重要的財務、漕運職位,負責調配開封東面大運河(又稱「汴河」或「通濟渠」)從長江下游杭州、蘇州、揚州等地輸送往開封的糧食、物資倉庫交卸,掌握宋朝朝廷的經濟命脈。可知執政宰相、甚至宋仁宗,對包拯的清廉正直早已聽聞。

    幾個月之後,包拯得到御史台長官(御史中丞)王拱宸的推薦,調任「監察御史裏行」(裏行即見習)。宋朝的「御史台」和「諫院」的地位非常重要,各級御史、諫官可以對任何政務提出意見,甚至可以彈劾大臣、宰相,對皇帝的言行,亦有提醒的責任。御史、諫官的意見,往往成為輿論的熱點,而且有名望的御史、諫官,有拜相的資格。因此宋朝官場,有「台諫之任甚重,不可以苟然居之」。以包拯當時的資歷,必須得到重臣的推薦,經仁宗皇帝特批才可以任職,御史中丞王拱宸之所以願意舉薦包拯,很可能是仁宗授意。

    慶曆三年(1043年)包拯任職監察御史裏行,到皇祐六年(1061年)官拜禮部侍郎、樞密副使,十八年間,升遷了十六次官階(北宋前期文官有四十二階,監察御史是從六品第三十五階,禮部侍郎是從三品第二十階),可見一路升遷。

    包拯上任監察御史裏行之後不久,慶曆三年九月,參知政事(副宰相)范仲淹向仁宗皇帝呈上著名的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》(簡稱《十事疏》),例如「明黜陟」(官吏升降必須有明確準則)、「抑僥倖」(限制恩蔭特權)、「精貢舉」(改革科舉制度,實行糊名法等)、「擇長官」(慎選地方官)等,揭示當時宋朝的政治弊病,提出改革意見。作為新上任的見習監察御史,包拯當然需要對范仲淹的《十事疏》提岀意見,他先後呈上《論取士疏》、《論縣令輕授疏》、《請先用舉到官疏》以及多篇奏疏,支持范仲淹的革新。同時,包拯又向宋仁宗上書《乞不用贓吏》,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,而貪贓則是「民賊」。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,揭露他「心同蛇蠍」、殘害百姓,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:重年資,輕政績。

    但范仲淹的改革受到既得利益官僚群起抵制,難以推行。慶曆五年正月,范仲淹罷去參知政事(副相),外放地方出任知州,改革失敗。包拯也因此亦外放——出使契丹。

    10/08/2024 - 足本 Full (HKT 20:00 - 20: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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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7/08/2024

    包拯 (四)︰開封府尹

     
    慶曆六年(1046年)正月,包拯完成出使契丹任務,準備回國,契丹官員忽然摒退左右,向包拯作出投訴:宋朝邊境的雄州(即舊日的瓦橋關,升格為州,是宋朝面對契丹的邊防重鎮。今河北省雄縣,近年設立雄安新區)新開東南便門,招納不少契丹南京(即幽州,又稱燕京,今北京市舊城廣安門一帶)奸細,要求包拯「說與雄州」(即提醒雄州官員,不要收集契丹情報。意思是不要破壞兩國友好)。包拯即時反駁:雄州假如真的招納奸細,己早有城門,新開東南城門,與兩國友好何干?貴國是否疑心過重?

    包拯奉使回朝之後,改任戶部判官,主管財務,三年之後,再調任知諫院,即諫院長官。當時包拯五十二歲。

    皇祐二年(1050年)春,朝廷爆發了棘手的「冷青案」。事緣開封城忽有一個名為冷青的人,自稱是真宗皇帝的私生子,也就是仁宗的弟弟,令朝野震動。由於仁宗是真宗的獨子,而他已到中年,仍未有子嗣(仁宗有多個公主,但所生皇子都夭折),冷青的出現,威脅了仁宗的皇位繼承。仁宗命包拯處理此案,包拯接旨後,縝密調查,得出結果:冷青之父名冷緒,娶冷青母,先生一女,再生冷青,由此證明,冷青不可能有皇室血統,以「大逆不道」罪,判處極刑。

    然而,包拯隨後以知諫院職責,多次彈劾仁宗的寵妃張貴妃伯父張堯佐(貴妃父早逝,由伯父撫養),指控他濫權不法,稱他為「真清朝之穢污,白晝之魑魅」。仁宗不予理會,照樣對張堯佐加官晉爵,引起御史、諫官及其他大臣群起彈劾,仁宗雖然不高興,但指示張堯佐自律約束。包拯卻因此掛上「龍圖閣直學士」館職(銜頭),外放為河北都轉運使(主管河北路的財政。宋朝的路,相當於省)。在此期間,包拯的獨子包繶病逝。年近六十,老年喪子,悲莫甚焉。

    包拯在河北都轉運使任上,有喪子之痛,要求朝廷免去都轉運使繁重職務,「乞便郡」(即要求調任政務較簡單的地方州郡),於是調任揚州知州。但不久,因包拯舉薦的人犯了錯誤,包拯要承擔舉薦失當的責任,被連坐降職。這時,老朋友歐陽修上書為包拯鳴寃,力陳包拯正直清廉,「清譽天下皆知」,豈能以小過棄之!希望仁宗能把包拯置之左右。仁宗接納歐陽修意見,先任命包拯以刑部郎中官銜知江寧府,即今日的南京。不久,調回京城,擔任人所熟知的「權知開封府事」,即民間所傳的「開封府尹」。

    開封府,又稱南衙,初建於五代後梁開平元年(公元907年)。後梁太祖朱溫(朱存忠)以他發迹的根據地汴州為都城,號稱「東都」,把汴州升格為「開封府」,管轄十五縣,其中浚儀、開封兩縣衙門都在開封城內,是為附廓縣。其後後唐、後晉、後漢、後周四朝都是開封府。開封府行政長官為「開封府尹」,一般由皇子、皇弟或重臣擔任。皇子、皇弟出任開封府尹,地位相當於皇儲,有繼承帝位的暗示。

    北宋太祖建隆元年(960年),陳橋兵變取得帝位建立宋朝之後,以開封為國都,稱為「東京」,開封府建置不變,管轄十六縣(開封、祥符、尉氏、陳留、雍丘、封丘、中牟、陽武、延津、長垣、東明、扶溝、鄢陵、考城、太康、咸平),祥符(原浚儀縣)、開封兩縣仍然同為附廓縣。

    宋太祖任命皇弟晉王趙光義為開封府尹,其後晉王繼位為宋太宗,太宗又先後任命皇弟魏王趙廷美、皇子元僖、元侃為開封府尹,廷美、元僖有過失被廢,元侃繼位成為宋真宗,改名趙恆。自此之後,「開封府尹」官名虛懸,沒有大臣敢擔任,開封府行政長官改稱為「權知開封府事」。

    據現存的北宋《開封府題名記》所載,自太祖建隆元年(960年)到徽宗崇寧四年(1105年)一百四十六年間,開封府先後有長官一百八十三人次,其中,宋太宗、宋真宗、宋欽宗三位皇帝都曾潛龍在此,都是府尹;大臣任職的先後有呂餘慶、寇準、呂夷簡、包拯、歐陽修、范仲淹、蘇軾、司馬光、蘇頌、蔡襄、蔡京等名臣,官銜都是「權知開封府事」。

    宋仁宗嘉祐元年十二月(1057年1月),包拯以龍圖閣直學士任權知開封府事,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,前後只有一年有餘。這一年半左右的職務,卻在民間記憶中,成為包拯的「終身之職」,什至包拯就等於開封府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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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興宣大院君 (六)︰閔妃冒起與朝鮮開國

    Presenters:曾卓然、譚家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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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院君政權於1873年結束,究其倒台原因,與高宗妻子、大院君的媳婦閔妃關係密切。

    閔妃原名閔慈英,出身自大院君妻子驪興府夫人閔氏氏族。1866年,高宗為前王哲宗守喪三年限期屆滿,朝鮮王室建議為高宗選立王妃。大院君作為高宗親父,對於此事自然十分關注。考慮到朝鮮過往長期經歷「勢道政治」之苦,導致李氏王權旁落,大院君為高宗選妃的首要條件,是排除一切權門世家女子獲選的可能性,藉以杜絕外戚干政的機會。由是,個性乖巧恭順、出身自大院君妻子閔氏家族而不屬於權門的閔慈英,順利被選為高宗王妃。

    閔妃初時對大院君夫婦極盡孝誠,對宮女愛護備至,於王宮中頗負名聲,甚至大王大妃趙氏對她也寵愛有加。然而出身寒微、閱人無數的大院君慢慢察覺閔妃過於聰敏,頗見機心,二人之間的矛盾逐漸萌生。

    1871年,閔妃為高宗誕下兒子。此王子於出生三天後生病,獲大院君賜服山蔘,服後竟告夭折。此事之後,閔妃對大院君恨意極深;加上高宗已經長大,在閔妃極力勸導下,決定親政,大院君面臨執政以來的最重大危機。1873年,閔妃聯合所有反大院君勢力,指責大院君的鎖國政策失當,大院君被迫稱病退隱,遷居至位於漢城府北郊的石坡山莊,靜待東山再起的時機。

    高宗親政之後,聽從閔妃建議,撤除大院君時代的鎖國政策。1876年,朝鮮與日本於江華島上簽訂《朝日修好條規》(《江華條約》),朝鮮正式開國。閔妃還引入日本軍事勢力,成立新式軍隊「別技軍」,交由日本駐朝鮮公使館陸軍步兵中尉堀本禮造負責訓練及管理。《朝日修好條規》的簽訂,促使日本從軍事及經濟兩大方面染指朝鮮半島,其帶來的負面影響,直接促成日後「壬午軍亂」於1882年爆發;大院君藉以東山再起,朝鮮國政之亂局也愈加不可收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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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/02/2024 - 足本 Full (HKT 20:00 - 20:3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