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持人:張偉國、羅永生
細訴傳奇人物的風雲事跡,重新認識中外歷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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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明永曆十年(1656年,清順治十三年),鄭成功以廈門、金門為根據地,在福建、廣東沿岸與清軍頻繁交戰,鄭成功完全控制了海權,並且在杭州、蘇州,甚至北京廣設商業據點「山五商」,開闢貨源以和外國商人貿易、累積資金,招募中外雇傭兵,及進口盔甲、銃砲、刀劍等武器以擴充軍力,又以內陸的商業據點為基地,支持以「反清復明」為宗旨的秘密幫會洪門,為北伐作準備。
永曆十一年(1658年,清順治十五年)七月,鄭成功誓師北伐,行軍前有令:「不准姦淫擄掠婦女,如有故違,本犯立即梟示,大小將領一併連罪;不准擄掠男子為夥兵,如有故違,本犯梟示,將領連罪。敢有擅動民間一草一木者,本犯梟示,大小將領一併連罪。」
八月,鄭軍從海路攻台州(今浙江省台州市),九月,天台、太平、海門衛相率歸附,在浙江寧波一帶的抗清首領張煌言、張名世等亦與鄭軍呼應,聲勢浩大。但浙閩總督李率泰偵知鄭軍精銳北上,乘機派兵進犯廈門,鄭成功擔心廈門、金門兩島有失,只得暫時回師。
永曆十二年(1658年,清順治十五年),鄭成功統率水陸軍十五萬,船艦五千艘,與浙東張煌言會師,再次大舉北伐。大軍在錢塘江口的羊山海域遭遇颶風,艦隊被吹散,損失數十艘戰艦,數千士兵,鄭成功三個兒子及六名侍妾亦沉沒海中,只得退回廈門。
翌年(永曆十三年,1659年,清順治十六年),鄭成功第三次率領大軍北伐,會同張煌言部隊順利進入長江,勢如破竹,攻克鎮江、瓜洲、江浦,收復鎮江、揚州等四府三州二十四縣,鄭軍準備進攻江寧府城(南京);
張煌言部亦收復蕪湖一帶十數縣。江南一時震動,百姓紛紛歡迎,哭訴:「時久不見大明衣冠矣!」但鄭成功進駐鎮江之後,不聽張湟言建議立即攻奪南京,反而大事慶祝,飲宴閱兵以展示實力。清軍得以集結兵力,與南京城內清軍裏應外合,鄭軍遭到清軍突襲,大敗,大將甘輝及十多位將領戰死,士兵、戰艦損失無數。鄭成功兵敗後,試圖攻取長江口的崇明島(今上海市崇明區)作為再次進攻南京的陣地,卻久攻不克,只好全軍退回廈門,鄭成功的反清大業受到重大挫折。
浙江反清首領張煌言配合鄭成功北伐,最初收復太平、寧國、池州、徽州等四府、三州、二十四縣,其後戰敗,退回浙東,只得糾集民間各反對力量,繼續在浙東沿海一帶進行抗清行動。幾年之後,終於認為復明無望,將軍隊解散,在浙江象山附近的小島隱居,被清朝擒獲,寧死不降,押赴杭州處斬。
主持人:張偉國、羅永生
慶曆六年(1046年)正月,包拯完成出使契丹任務,準備回國,契丹官員忽然摒退左右,向包拯作出投訴:宋朝邊境的雄州(即舊日的瓦橋關,升格為州,是宋朝面對契丹的邊防重鎮。今河北省雄縣,近年設立雄安新區)新開東南便門,招納不少契丹南京(即幽州,又稱燕京,今北京市舊城廣安門一帶)奸細,要求包拯「說與雄州」(即提醒雄州官員,不要收集契丹情報。意思是不要破壞兩國友好)。包拯即時反駁:雄州假如真的招納奸細,己早有城門,新開東南城門,與兩國友好何干?貴國是否疑心過重?
包拯奉使回朝之後,改任戶部判官,主管財務,三年之後,再調任知諫院,即諫院長官。當時包拯五十二歲。
皇祐二年(1050年)春,朝廷爆發了棘手的「冷青案」。事緣開封城忽有一個名為冷青的人,自稱是真宗皇帝的私生子,也就是仁宗的弟弟,令朝野震動。由於仁宗是真宗的獨子,而他已到中年,仍未有子嗣(仁宗有多個公主,但所生皇子都夭折),冷青的出現,威脅了仁宗的皇位繼承。仁宗命包拯處理此案,包拯接旨後,縝密調查,得出結果:冷青之父名冷緒,娶冷青母,先生一女,再生冷青,由此證明,冷青不可能有皇室血統,以「大逆不道」罪,判處極刑。
然而,包拯隨後以知諫院職責,多次彈劾仁宗的寵妃張貴妃伯父張堯佐(貴妃父早逝,由伯父撫養),指控他濫權不法,稱他為「真清朝之穢污,白晝之魑魅」。仁宗不予理會,照樣對張堯佐加官晉爵,引起御史、諫官及其他大臣群起彈劾,仁宗雖然不高興,但指示張堯佐自律約束。包拯卻因此掛上「龍圖閣直學士」館職(銜頭),外放為河北都轉運使(主管河北路的財政。宋朝的路,相當於省)。在此期間,包拯的獨子包繶病逝。年近六十,老年喪子,悲莫甚焉。
包拯在河北都轉運使任上,有喪子之痛,要求朝廷免去都轉運使繁重職務,「乞便郡」(即要求調任政務較簡單的地方州郡),於是調任揚州知州。但不久,因包拯舉薦的人犯了錯誤,包拯要承擔舉薦失當的責任,被連坐降職。這時,老朋友歐陽修上書為包拯鳴寃,力陳包拯正直清廉,「清譽天下皆知」,豈能以小過棄之!希望仁宗能把包拯置之左右。仁宗接納歐陽修意見,先任命包拯以刑部郎中官銜知江寧府,即今日的南京。不久,調回京城,擔任人所熟知的「權知開封府事」,即民間所傳的「開封府尹」。
開封府,又稱南衙,初建於五代後梁開平元年(公元907年)。後梁太祖朱溫(朱存忠)以他發迹的根據地汴州為都城,號稱「東都」,把汴州升格為「開封府」,管轄十五縣,其中浚儀、開封兩縣衙門都在開封城內,是為附廓縣。其後後唐、後晉、後漢、後周四朝都是開封府。開封府行政長官為「開封府尹」,一般由皇子、皇弟或重臣擔任。皇子、皇弟出任開封府尹,地位相當於皇儲,有繼承帝位的暗示。
北宋太祖建隆元年(960年),陳橋兵變取得帝位建立宋朝之後,以開封為國都,稱為「東京」,開封府建置不變,管轄十六縣(開封、祥符、尉氏、陳留、雍丘、封丘、中牟、陽武、延津、長垣、東明、扶溝、鄢陵、考城、太康、咸平),祥符(原浚儀縣)、開封兩縣仍然同為附廓縣。
宋太祖任命皇弟晉王趙光義為開封府尹,其後晉王繼位為宋太宗,太宗又先後任命皇弟魏王趙廷美、皇子元僖、元侃為開封府尹,廷美、元僖有過失被廢,元侃繼位成為宋真宗,改名趙恆。自此之後,「開封府尹」官名虛懸,沒有大臣敢擔任,開封府行政長官改稱為「權知開封府事」。
據現存的北宋《開封府題名記》所載,自太祖建隆元年(960年)到徽宗崇寧四年(1105年)一百四十六年間,開封府先後有長官一百八十三人次,其中,宋太宗、宋真宗、宋欽宗三位皇帝都曾潛龍在此,都是府尹;大臣任職的先後有呂餘慶、寇準、呂夷簡、包拯、歐陽修、范仲淹、蘇軾、司馬光、蘇頌、蔡襄、蔡京等名臣,官銜都是「權知開封府事」。
宋仁宗嘉祐元年十二月(1057年1月),包拯以龍圖閣直學士任權知開封府事,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,前後只有一年有餘。這一年半左右的職務,卻在民間記憶中,成為包拯的「終身之職」,什至包拯就等於開封府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