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非前總統曼德拉帶領南非獨立的歷史。
納爾遜‧羅利赫拉赫拉‧曼德拉( 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 )1918年7月18日出生于南非特蘭斯凱一個部落酋長家庭。1938年進入黑爾堡學院,後又就讀于威特沃特斯蘭德大學,獲法學學士學位。1952年至1956年在約翰內斯堡當開業律師。
曼德拉自幼性格剛強,崇敬民族英雄。他是家中長子而被指定為酋長繼承人。但他表示:“決不願以酋長身份統治一個受壓迫的部族”,而要“以一個戰士的名義投身于民族解放事業”。他毅然走上了追求民族解放的道路。曼德拉1944年參加主張非暴力鬥爭的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(簡稱非國大)。1948年當選為非國大“青年聯盟”的全國書記,1950年任非國大“青年聯盟”全國主席。1952年先後任非國大執委、德蘭士瓦省主席、全國副主席。同年年底,他成功地組織並領導了“蔑視不公正法令運動”,贏得了全體黑人的尊敬。為此,南非當局曾兩次發出不準他參加公眾集會的禁令。1961年,他領導罷工運動,抗議和抵制白人種族主義者成立的“南非共和國”;此後轉入地下武裝鬥爭,被任命為非國大領導的軍事組織“民族之矛”的總司令。他曾秘密赴國外訪問,並出席在亞的斯亞貝巴召開的泛非自由運動大會,呼吁對南非實行經濟制裁。
1961年6月曼德拉創建非國大軍事組織“民族之矛”,任總司令。1962年8月,曼德拉被捕入獄,當時他年僅43歲,南非政府以“煽動”罪和“非法越境”罪判處他5年監禁。1964年6月,他又被指控犯有“企圖以暴力推翻政府”,改判為無期徒刑。在獄中長達27個春秋,他備受迫害和折磨,但始終未改變反對種族主義、建立一個平等、自由的新南非的堅強信念。
1983年和1985年,曼德拉曾先後榮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授予的“西蒙‧博利瓦國際獎”和第三世界社會經濟研究基金會頒發的“第三世界獎”。
1990年2月11日,南非當局在國內外輿論壓力下,被迫宣布無條件釋放曼德拉。同年3月,他被非國大全國執委任命為副主席、代行主席職務,1991年7月當選為主席。1994年4月,非國大在南非首次不分種族的大選中獲勝。同年5月,曼德拉成為南非第一位黑人總統。1997年12月,曼德拉辭去非國大主席一職,並表示不再參加1999年6月的總統競選。1999年6月正式去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