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|||||
|
8. 顧問團/評議會
9. 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和節目標準
一九九八年九月,港台編製了一套工作守則以反映既定的製作標準和編輯政策,並將之書成文字,給製作人員依循。該文件並於二○○三年六月更新,並載於港台網站(網址為http://www.rthk.org.hk)內。
港台承諾會遵守廣播事務管理局(廣管局)就節目標準發出的操作守則。港台在一九九九年十月更與廣管局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(當時稱「資訊科技及廣播局」)簽訂諒解備忘錄,同意自願遵守有關規定。 10. 有效的監察
港台接獲之投訴個案,包括在廣管局及娛樂事務管理處(影視處)接獲的個案,將於十天內答覆或作初步答覆。如投訴個案須深入調查,本台會於十天內提供初步答覆。所有投訴均會進行調查,並給予申訴人詳細的答覆。
11. 意見和建議
12. 查詢
如有任何查詢,請來函上址,註明香港電台機構傳訊組收;致電2339 6402或2339 7669;傳真2336 9314或2338 4151;或電郵ccu@rthk.org.hk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