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,語言的原則並非日常所遵守的邏輯規則,強要遵從反而不合情理,例如︰ - 水是液體,沒人認為水是乾的。不過,當我們要形容一杯水很清潔、潔淨時,會說成︰這杯水很乾淨。 - 質和量是兩種不同的觀念,質是素質的高低,量是數量的多少。不過,很多人說質量,彷如質也有數量的多寡。 - 雖然觀眾有眾字,但是我們會說︰一位觀眾。 - 我們會說曬太陽,其實是被太陽曬。
有人認為,「現在將以下的時間交給某某先生」這句是不通的,因為時間是抽象的東西,不能交給人。其實,將抽象的觀念配具體的行動,在語言上時常發生,例如︰ - 俾心機 - 落足眼力 - 《孟子‧萬章》︰「堯以天下與舜,有諸?」孟子︰「否,天下不能以天下與人……天與之」(堯有沒有將天下交給舜?孟子表示沒有,天子不能將天下交給其他人,只有天能這樣做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