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) 恢復古時筆劃較簡單的古字,例如︰ 丰(豐)。《說文解字》中,丰和豐均有收入。
与︰《說文解字》︰「與,与也。今俗以與代与,與行而与廢矣。」
不過,部分簡體字還有其他意義,容易引起誤會,例如︰ 鬚簡化成須(須另有必須的意思) 後簡化成后(后另有皇后的意思)
(3) 將兩個意義完全不同的字簡化成同一個字。這類簡體字的問題最大,例如︰ 裡/里->里 陶淵明︰「曖曖遠人村,依依墟里煙」,不少人誤會里是裡的簡體字。
鬱/郁->郁
(4) 用簡單符號代替筆劃繁複的部分,例如︰
可是,不少簡化字用同一符號代替形體不同的部分,例如用又代替一個字不同的部分︰ 同一形體卻用不同的符號替代,例如︰ 登->丁、又、正,甚至不簡化,例如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