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4︰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表《簡化字總表》,分為三表︰ - 不可作簡化偏旁用的簡體字(共300多個),如,其中的偏旁「賁」不是在任何字也轉成「文」,例如噴不會轉成呅,憤不會轉成。 - 可作簡化偏旁用的簡體字(共100多個和14個簡化偏旁),例如︰「倉」字在任何字出現都可簡化成。 - 根據第二個表推出來的字(共1700多個),例如︰。 除去重覆的字,三表合共有2236個簡體字。
(2) 新加坡的簡化漢字 1969︰新加坡公布第一個簡化字表(共502字),其中一些字刻意與中國的簡體字不同,例如︰ 另外,又簡化了一些中國並沒有簡化的字,例如︰
1974︰公布第二次簡化字表(共2000多字),只有11個獨有的簡體字。 1976︰公布第三次簡化字表,數量和字型與中國完全相同。 (3) 日本的簡化漢字 公元一世紀︰漢字傳入日本。 公元七世紀︰日本人將一些楷書寫成的漢字簡化成片假名,例如︰ 另外,又將一些草書寫成的漢字簡化成平假名,例如︰ 日文裡也夾雜了很多漢字,部分跟中國的簡體字有所分別,例如︰ (4) 使用簡體字時,不應將不同系統的簡體字混在一起使用,更不應自創新字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