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) 丈夫 古時一般成年男性也稱為丈夫,根據《穀梁傳》︰「男子二十而冠,冠而列丈夫。」(男子到了20歲可以行冠禮,戴冠帽,可以稱為丈夫。)到了宋代,丈夫才開始成為男性配偶的稱號。丈夫的「丈」字原指身高,不過由於度量衡常有變化,所以丈夫的身高未必等於現今的一丈。
(3) 寸 何休注《公羊傳》︰「案指為寸」,而鄭玄注《禮記》則表示︰「一指案寸」。 案指、案寸︰把姆指按在桌上,它的寬度為一寸。 案指=寸(漢朝)=約21毫米 周代一尺=八寸(漢朝),所以一尺=168毫米。一丈=十尺,所以一丈=168毫米x10=1680毫米。如此類推,丈夫就是身高約1.68米的男士。
(4) 仞=丈 一個人的身高跟他的雙臂伸展的寬度十分接近,所以仞和丈應該差唔多︰ 一丈=十尺。周朝時,一尺只有八寸,所以一丈=10 x8寸=80寸。 一仞=八尺。漢朝時,一尺有十寸,所以一仞=8x10寸=80寸。
(5) 尺 《論語‧泰伯》以「可以託六尺之孤」 (可以將小朋友交給他照顧)作為君子的標準,後來韓愈在《論淮西事宜狀》說︰「三尺童子,可使制其死命。」小孩由六尺變成三尺。周朝的男子漢稱為丈夫,到了後代則變成了昂藏七尺。這並非中國人愈來愈矮,而是中國的尺愈來愈長。